政策制度
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大事记编写要求

 
时间: 2023-05-11 作者:

一、记载内容

1.学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及其所作出的重要决策。包括党代会、全体教职工大会、教代会、工代会、寒(暑)假工作研讨会等。

2.学阶段性发展规划、总结,学作出的重要决定、决议等。

3.学党政各级组织机构的新建、撤销、合并及其名称、隶属关系的更改。

4.学领导成员的任免、奖惩情况。

5.学领导参加院内外重大活动、重要外事活动和出访情况。

6.上级机关领导来视察、检查工作情况。

7.学领导接待国内外重要来宾、社会名人和兄弟院校领导的重要参观、访问、工作交流等情况。

8.上级机关对学工作的重要指示、决定、通知和对学重要问题请示的回复。

9.学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、奖励和惩罚情况。

10.学工作的重要改革举措与取得的成效。

11.学获得省级以上重大教学、科研项目立项,或在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大会报告。

12.学集体或个人完成省级及以上重大科研成果、教学成果,重大发明创造、专利的情况,发表高层次的学术论文以及学生获得重要奖项等情况。

13.学办学形式、办学规模、专业设置的变化以及学位授予点(权)的申报与批准。

14.学重大基建项目兴建(奠基)、竣工、及重要设施的投入使用及产权变更情况。

15.学发生的重大事件、案件、重大灾害及其善后处理情况。

16.媒体宣传报道我重要工作、活动的新闻。

17.学与外单位进行的重要合作,签订的重要协议、合同。

18.其它重大、重要事项。

二、记载要求

1.一般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记载。时间记载务必准确,每件大事都须写清年、月、日。

2.一事一记。如几件大事发生在同一日的,按其重要性在本日内依次记载。同一会议或活动持续超过一日的,可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作一次性综合记载。

3.记载须准确、清楚、简明扼要,只描述事实,不含评价性文字。

三、管理要求

1.大事记信息由学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、编写。

2.凡收录大事记的事件均由相关部门提供支撑材料,包含策划方案、文件、文字材料、实物、1-3张能真实完整反映事件主体内容的图片资料、视频资料等。

3.每年大事记初稿完成后,提交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发布、存档。

4.大事记以年度为时间单位编写成卷,移交档案室永久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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